堆積密度測定儀的執行標準是依據國家標準GB/T 16913.3-1997的規定設計、生產,適用于粉塵堆積密度的測定。
原理:粉塵從漏斗口在一定高度自由落下充滿量杯;測定松裝狀態下量杯內單位體積粉塵的質量,即粉塵堆積密度。
堆積密度測定儀的測定步驟:
1、松裝密度的測定:
調節測定儀貯存漏斗的高度及加料器的振動電壓和斜度,使加料速度控制在3.5ml/s。將備用試樣裝入測定儀的貯存漏斗中,通過測定容器上端套筒,加入容積為100ml的測定容器中。
2、振實密度的測定:
調節測定儀振擊電壓,使振動頻率控制在140~160次/min。將備用試樣取120ml,分三次,每次將取樣量的l/3通過測定容器上端套筒,倒入測定容器中。每倒一次,振擊1000次,共振擊3000次。
注:粒徑大于5mm的球形試樣和條徑大于3mm的條形試樣,取備用試樣360ml。 除去容器上端套筒,用直尺刮平高出容器的試樣。 稱量測定容器中的試樣(準確至0.01g)。
3、測定試樣的吸水量:
即刻取測定堆積密度后的試樣二份,每份10g左右,置于二只已稱重(準確至0.01g)的瓷坩堝中。將盛有試樣的瓷坩堝放入箱式電阻爐中,在550℃焙燒1h。 取出二只瓷坩堝,置于真空干燥器內,在空氣壓強小于1.0×103Pa的條件F,冷卻試樣至室。